2月22日,記者從南寧市鐵路局獲悉,鐵路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有效購票乘車證件有25種,包括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簿、機動車駕駛證、軍官證、武警警官證等,旅客購買火車票須使用真實有效證件,使用偽造的證件購票將被罰。
火車票實名制是指公民在購買火車票和乘座火車時,需要登記、核查個人的真實身份的一種實名制度。從某種角度上講,火車票實名制可以打擊販賣火車票違法犯罪行為,預防、控制和打擊鐵路站車上的旅客財物被盜、搶劫、殺人、爆炸、販毒等,而且從人身安全保障和乘車管理上,都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自2010年12月實行該制度以來,一些旅客對此規(guī)定不是很清楚,甚至有的使用偽造的身份證來取票,給自己帶來了麻煩。
2013年2月8日,在金城江打工的梁女士,因身份證丟失,無法購買火車票回家過春節(jié)。值勤民警引導其到南寧火車站臨時制證點辦理乘坐旅客列車臨時身份證明,梁女士順利買到回家的火車票。
2月16日10時,家住甘肅省寧縣湘樂鎮(zhèn)的旅客陳某在南寧火車站售票廳使用一張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取票時被民警當場抓獲。經(jīng)審查,陳某交代,由于其妻子翟某的居民身份證丟失,無法購買火車票,于是他通過街頭小廣告,購買了一張姓名為翟某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在網(wǎng)上訂票成功后,他到火車站準備取票與妻子一同乘坐K316次列車去西安,想不到被民警發(fā)現(xiàn)查獲。由于陳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南寧火車站派出所對陳某處以行政罰款200元,同時收繳變造的居民身份證一張。
為方便旅客購票,南寧鐵路公安在火車站售票廳附近增設了乘坐旅客列車臨時身份證明制證窗口,旅客在沒有攜帶證件的情況下,只要寫出個人包括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基本信息,經(jīng)人口信息系統(tǒng)核對無誤,便可制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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